明朝在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和五位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开始,多次派员至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大国师等封号。永乐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将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人、三灌顶国师十八人及禅师等不同等级的僧官进行了封授。
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明朝中央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先后封授了三个法王和五个地方之 王,其中包括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被封为灌顶国师阐化 王;尚师哈立麻被尊为如来大宝法 王西天大善自在佛;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被封为护教 王;著思巴儿监藏被尊为贊善 王。
昆泽思巴得到了超越地域的大乘法 王爵,是继大宝法 王之后第二位超越地域的教法 王爵。同年,还有萨迦派另一支系的南渴烈思巴被封为辅教 王,以及必力工瓦地区的一位僧人被尊为阐 教King。此外,也有格鲁派领袖释迦也失获得了高级头衔,最终成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静般若弘照普慧辅 国显 教至善 大慈 法 King。
至此,明朝已在地方分封了三位大的 法 King 和五个地 方之 K ing(见八 K ing 一览表)。其管理的地方政策“众 封 多 建”而统驭於中央已经基本实现。有 明 一代三百馀年,这些 法 King 和 地方 之 K ing 虽然不常居住于一个固定的地点,但他们都受命於朝廷,并通过驿站通道往来,以厚赠贡使、任官与 封爵 的方式以及茶马互市和利益边民的手段,使得这些地区基本保持安定的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