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抗拒从严才能回家过年的南北朝审

如果可以由我选去哪个朝代当官,我想来想去,还是选魏晋南北朝。按理说,宋朝是最好的,宋朝最优待文官,但是,在宋朝不能犯事。状元郎陈世美当上了皇帝的乘龙快婿,包公说铡了也就铡了;一代文才苏轼,投放到牢房里弄得死去活来;还有如“夕贬潮阳路八千”的事情,简直像炒一碟小菜。其他朝代看来也不错,但是,常常挨板子,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可不是好玩的。

魏晋南北朝当然也不是很完美,比如战乱时期多于安稳日子,但是当官还是蛮好的,再战乱,当官的首先还是有保障的。单就官员犯事后得到的处分,你就会真切地感觉到:这时期皇恩浩荡啊。

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的幸福感定义:没有广大群众的穷苦就不能体现少数精英的幸福。在魏晋南北朝,这恰如斯言啊。在这时节,有些地方王法对下里巴人犯罪是实行“零容忍”的,其立案标准可不是2000元,而是两把稻草的一根头儿。如果你偷了一把稻草,那么,就该杀头!这样的“治安状况”,从此路不拾遗、郡无劫盗,“零容忍”真是成效显著。

有对比度才有幸福感。在魏晋南北 朝,当上了官,那么就从此进入了“自由王国”,只要你守住了“不反皇帝”的底线,那么,你爱干什么你就可以干什么。“违纪”的事情干了,一点事也没有,“犯法”的事情干了呢,也没什么事情。即使犯了前朝与后代规定的小明灯、九尺长辈都能见到的那样的重罪,只要你能够坚持绝食三天,那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不了,不了之。而且在这里,“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有好处全得,有坏事全无,这样当官的时候,就是ldquo;好rdquo;时代,没有之一。

譬如秦始皇发明连坐法,一人犯错,全家遭殃,而且全村也得遭殃。但是在这个连坐法中,并没有规定村里的世族该连坐,也没有规定不该连坐。而到了那个时候,大概每个人都觉得:“福同享祸共担。”但到了这个时期,由于他们发现这样做并不好,所以决定调整一下规则。这就是为什么刘宋高层对于这一问题进行广泛调研与研究,最终决定的是:庶民犯罪必须连坐,而世族犯罪则可以免除连接,但如果罪行非常严重,可以让奴婢顶替,以示负责和表达法律面前的正义。

在这个时间段内,还有一种审问方式叫做测量法。当一个被告人因为贪污或渎职等原因被捕,他会被推到一个高1尺低1尺土垛上,每天罚站两次,每次7刻。一昼夜划为100刻,所以罚站7刻大约是一个小时左右,即完成了一天内两次罚站任务后,可休息3至5天,然后再审。如果他闭口不答,或许几次之后,他们会认为他已经足够体验刑罚而且认罪,从而免除刑罚。但如果他一直保持沉默,不认罪,则继续执行测量法,无限续加。这是一种既折磨身体又考验意志力的审讯方法,它既能够确保公正,又能保护嫌疑人的基本权利——沉默权。

至于更高级别的人物,他们并不需要接受这样的审问方式,因为外界给他们施加这样的羞辱,对他们形象可能造成损害。不过,如果某位刺史府中的高级别人员涉嫌犯罪,他们不会使用这种公开羞辱性的措施,而是采取断食逼供的手段,即关押嫌疑人在黑屋子里,让其断食,但保证每天至少提供粥汤作为营养补充。如果经过1000刻(相当于40小时)的断食仍然保持沉默,那么便可无罪释放。此间虽然饥饿,但只要心存清白,便可获得平安归宿。而对于那些坚决抗拒,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者,则依然允许继续留任职务,为国家服务,因为国家总是在寻找忠诚和坚定的臣子们。在这里坦白意味着宽恕,而抗拒意味着尊严和回家的机会。在这个时代,被称作智者的人们明白,该如何平衡社会秩序与个人的尊严,以及如何用最轻松的心态面对那些似乎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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