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在自然风光中用餐的规矩以及灭亡后吃剩饭菜的处理方式

在清朝末年,皇帝的用膳习惯仍然严格遵循着祖辈留下的规矩。每天早上六点至八点半进行早膳,晚膳则在下午十二点至两点之间。在夏秋季节,这些时间会提前一个小时。这两顿正餐之后,还会有额外的小吃随时送到皇帝面前的。

宫中的膳食机构由内务府和光禄寺负责,其中御茶膳房是专门为皇帝准备日常用餐的地方,他们还要承办各种宴会。御茶膳房包括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人员。

每天的膳食首先由御茶膳房官员开列出菜单,然后经过内务府主管大臣审阅、备案后才开始烹饪制作。皇帝平时可以选择不同的地点用餐,但通常是在寝宫的东、西间或办事场所。

在用餐时,有严格的规定:东西两边不得走人,上菜的人全部走中间南门,而东西两边是给皇帝留用的,因为他要坐东朝西用餐。此外,侍卫需要通知御膳房将饭菜送上,这叫“传膳”。太监们手捧红色漆盒排队进来,将各种菜肴迅速端上餐桌,并按照规定位置摆放好。

待所有准备就绪后,四名太监垂手立于皇帝身后,一名年长的侍膳太监站在一旁,为皇帝布置菜肴。在桌子旁边还有几案,以备赏赐。如果皇帝觉得某道菜特别可口,说声“赏”,那道菜就会被放到几案上,在晚上的时候放入配有开水加温的食盒中,送到被赏赐的人那里。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每道菜都会通过试毒牌检验,如果银牌变色,即使是绝对不会食用的,也不敢吃,以防止中毒。验证无误后,太监再亲口尝一口,然后根据皇帝喜欢吃什么,将喜欢的部分盛放在碗中享用。

由于这些规矩非常繁琐,而且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味觉享受,所以即便是最后一个清朝末代君主溥仪也回忆说:“这些并无实际意义,只不过表示排场而已。”他还指出:“我每餐实际上吃的是太后送来的,那些高级厨师做出的美味佳肴。”

除了这方面,还有一条重要规则,“吃菜不许过三匙”,即便最终能被允许第三次舀起,也可能意味着这个品种将无法出现十天半月之久。而且,不论如何,都不能让外人知道哪种情况下可以得到更多饭量,因为这涉及到了政治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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