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习以为常的传统,都有所谓的旧制、故事或典故等。这些古老规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官员们的行径,也限制了权力的扩张。在宋朝,这样的官场规矩中,有一条“不准入酒肆”的禁令。尽管开封城里餐饮业繁荣昌盛,大酒店林立于街头巷尾,但即便如此,官员们仍然避而远之,因为一旦他们在酒店中与人交谈,即使是私下的款待,也很容易被御史发现,最终可能会遭受罢官免职甚至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宋真宗时代太子的老师鲁宗道家里来了一位客人,他因为缺少足够的酒具,只好装扮成平民,并带着客人前往仁和楼酒店作客。这正巧发生在宋真宗召见他时,当他迟到到达宫廷时,皇帝先是责问:“为何私下进入酒馆?”接着说:“你身为臣子,我担忧你会受到御史弹劾。”幸运的是,鲁宗道坦白自己的过失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以免丢掉职位。
另一个例子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的规定,这意味着当权者不能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食,以防止横征暴敛。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其皇后想为其准备江淮地区的一种名贵食品——糟白鱼,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这种珍贵物品。当她遇到了宰相吕夷简夫人,她提起吕夷简出身于寿州(今安徽寿县),家中可能有这类佳肴,便请吕夫人从家中拿来。但根据旧法,“不得取食味于四方”,皇帝无法直接要求得,因此这桩心愿只能通过非官方渠道实现。这样看来,即便是一条简单但严格执行的小细节,也能对如同皇帝般至高无上的个体产生影响。
最后,还有一条重要且长期有效的地规矩,那就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的人”。尽管这只是一个祖辈留给家族中的誓言,但它比任何法律更具有执行力度。在整个宋王朝三百多年的历史中,对文人士大夫以及批评政府政策的人几乎没有采取极端措施,而是经常因为这一誓言而改变政策和命令。当苏东坡因反对神宗改革而面临处决时,就在刀光闪烁之际,由此引发的一次深刻思考促使神宗放宽态度,将苏东坡贬职处理,而不是杀害他。这背后的原则,就是保护那些敢于直言不讳的人,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文化发展。此外,这条誓言还让苏东坡保全了一命,从黄泉路上捡回了一份生命。在这个意义上,它不仅是一个表面的禁令,更是一个深层次的心理纽带,使得整个社会保持一种宁静与稳定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