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和五个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开始派员至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等封号。永乐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设有不同等级,如法 王、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先后封授过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人、三灌顶国师十八人,以及禅师都纲等僧官。
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明朝中央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一方面通过太监持节入藏,与各地各教派领袖多方接触,另一方面也通过遣使进京入贡,以此改变元朝以宣政院掌治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并专任萨迦一派的做法。
永乐四年,将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这是明朝首次以这种方式对藏区进行直接管理。此举不仅改变了元代以宣政院掌治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并专任萨迦一派的做法,更标志着明朝开始采取更为亲近与尊重于其他宗派的人文关怀政策。
随后的几年中,又有几位高级僧侣获得了不同的爵位:尚师哈立麻被封为大宝法 王;馆觉宗巴斡被封为护教 王;灵藏著思巴儿监藏被封为赞善 王。这些行动体现出明朝对各种宗派和地区领导人的包容性态度。
至永乐十一年,为安抚萨迦派,还有两位高级僧侣获得了新的爵位:昆泽思巴被授予大乘 法 王爵;南渴烈思巴则成为辅 教 王。这表达了明廷对于萨迦系统在其内部的地位权力的认可,同时也显示出中央政府试图平衡不同宗派力量的一贯策略。
此外,该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新兴势力,如格鲁 派,其领袖人物如宗喀 巴声名远扬,但未能即刻成行。不过,在永乐十二年的第二次邀请中,他上首释迦也失作为代表晋京,最终得到了“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 国显 教 灌顶弘善西天佛子 大 国 师”的尊荣。此外,在宣德初年又一次晋见后,被册封为“万行妙 明真如上胜清静般若弘照普慧辅 国显 教 至 善 大 慈 法 王”、“西天正觉如来 大 圆 道 佛”。
到这时期结束,大约三百多年内,有三个大的寺院分属三个以上不同的最高官方职衔,即八个主要地区或寺院中的最高长老,其中包括两个来自传统贵族家庭的大型寺庙以及六个较小但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寺庙。而且尽管他们之间存在差异,他们都是受命于中央政府,并且通过驿站和通道保持联系,并且互相之间基本没有直属关系,而是均受命于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