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玩”一词在艺术品拍卖市场频繁出现,引发了对其定义的探讨。究竟什么是文玩?哪些艺术品能被归类为文玩?这些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有的人甚至将核桃、手串等民俗玩物也冠以“文玩”的称号,这样的争议层出不穷。
实际上,“文玩”指的是人们欣赏和喜欢把玩的书画文具艺术品,它应当具有三个关键特征:专用性、实用性和艺术性。专用性意味着它曾经是书画时所用的专用品;实用性则要求它必须有真实的使用功能;而艺术性则是指它具有吸引人的审美价值,让人乐于把玩。
根据这些特征,我认为,一般来说,不具备书画功能的物品就不能称之为文玩;缺乏艺术性的仅仅作为工具使用的文具同样不能被视作文玩;只有那些真正成为书写或绘画中必需品,并且拥有独特魅力的物品才能被称为真正的文 玩;至于普通的娱乐用品,则更不适合这样分类。
“文玩”起源于毛笔这一核心,围绕《四宝》展开并逐渐发展成一个广泛多样的系列。从古代文献中可以看出,明代出版的一本名叫《雅集》的作品提到过超过40种不同的类型,其中包括笔墨纸砚以及与它们相关的一系列装饰配件和辅助工具。这其中有的还可以进一步细分,如笔可分为大、中、小楷、提笔、抓笔等,而砚石也有抄手砚、砖形砚和山形砚等多种形式。
尽管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作品仍然非常珍贵,但同时也有一些现代创作,比如由百年灵芝制成的手工水盂或木制笔洗,以及利用龙爪枣树枝制作的小巧挂件,都展示了新颖创意。在材料选择上,“文人”往往偏好自然界中的竹石精灵,常见材料包括竹子、木材、石头和瓷器等。而在设计造型方面,无论是奇思妙想还是自然流畅,都有各自独到的风格。
对于题材而言,“文化底蕴”的追求使得“文化商品化”的倾向受到限制,以梅兰竹菊这四位君子及其七位竹贤(站立者卧者倚坐者)最受喜爱。此外,还有无数珍贵作品,如宋代汝窑三足洗,被誉为“宝中之宝”。历代杰出的艺匠如朱三松与顾二娘,他们都留给我们丰富多彩的情感回忆。
关于“文化产品”,还有很多故事要讲述,其中,就像米芾拒绝皇帝赐官只求一块好的磨墨碟一样,这个故事让后世永远铭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反思,如果将“文化产品”简单地功利化,那岂不是变成了商场上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