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的魅力源自其典雅而高贵的美,文化内涵所赋予的品位使它难以大众化,同时对穿着者的要求极为苛刻,不仅体现在身体形态上,更在于内涵和气质的展现。旗袍的存在还需考虑背景、环境和氛围,这是一种距离感与静止之美。
旗袍是中国民族服饰中的一员,起源于满族妇女长袍,因“旗人”一称得名。清末时期,旗装风格影响了女性服饰,其中宽大的平直样式、长及足的地衣材质多为绸缎,上绣繁复花纹,领、衣、襟皆滚有宽边。
1911年辛亥革命后,以西式服装取代传统礼教,为女性自由选择带来机遇。上衣下裙成为流行趋势,上衣种类繁多,有衫、背心等样式变化,而领袖摆也常见镶滚花边或刺绣。在这一时期,服饰向民间化国际化发展,脱离了封建限制。
随着满洲政权消亡,旗袍穿戴者减少,但西中合璧风潮兴起。一时间旧式长袍被抛弃,而新型旗 袍在混乱年代逐渐成型。简洁装饰与淡雅色调取代了清朝浮夸风格,将自然之美展现无遗。
最初作为马甲出现后演变成有袖款式,是新式标志。据说上海女学生首先接受这种时尚,并引领社会各界追随。这群知识女性代表文明与时尚,她们成为理想模范,被视作文明象征和时尚先锋。
1920年代初,“马甲”盛行,即短袖宽大喇叭袖子短袄加上前后摆及地无袖长马甲。一九二六年这两部分合并形成现代款式。此后几年不断改进增加装饰但保持传统线条和宽大特色,但不久又缩小袖口减少滚边至二十年代末受欧洲影响发生变化,如长度缩短腰身收紧等显著改变。
从1929年4月16日开始,对于重要场合中国女性必须穿着正装——即旗袍,这一规定强调了其正式意义,比如国庆升国旗开学典礼等都要求女子穿着此类型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