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生活。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有鄂温克体质特征的头盖骨,与之一起还出土了贝加尔湖地方特有文化与装饰,这与鄂温克人的传说相符。传说中,鄂温克人的祖先居住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以及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
据历史记载,鄂温克人最初生活在山林间,他们使用弓箭、扎枪,从事打猎和捕鱼。在当时,他们以火烧食物或将石头烧热放入皮桦桶中煮肉为主。取火则是通过两块石头打击出火星,再用桦皮纤维引燃。他们居住在由桦树皮构成的小屋内。当时社会结构处于母权制氏族阶段。
关于族源,有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认为鄂温克族起源于北室韦部落中的某些地理与习俗相近的地支;另一种则提出了安居骨部这一靺鞨七部之一作为起源地。17世纪中叶之前, 鄂温克族已分布在黑龙江中下游及贝加尔湖沿岸地区。
根据史料分析,当时的鄂温克族可以分为三大支系:一支位于贝加尔湖东北部分流域,以使鹿驯养著称,被称作“喀穆尼堪”或“索伦别部”,共12个大氏族,是后来的雅库特人先民;第二支居住于赤塔河至精奇里江流域,以骑马生活著称,被称作“纳米雅儿”或那妹他氏,共15个氏族,是通古斯人先民;第三支即索伦部,最多的人口聚集于黑龙江流域,是被称作索伦人的先民。这三大支系共同组成了今天所说的鄂温克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