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我们沿袭了秦朝的征兵制。到了文帝时期,由于常规征发无法满足边疆的需求,晁错提出了让民众直接驻扎边境的建议,从而将常驻的人口和军队合并为一体。在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变得更加严重,大批小农破产,而豪门家族则拥有免除兵役的特权。此外,战事频繁,加上过去征兵制度已经不再有效,因此我们开始实施募兵制。此外,还广泛使用谪兵、奴隶和少数民族作为士兵。
刘秀在东汉时期改革了军制,并且废除了郡县正卒轮流服役的制度,使得招募成为主导性的方式之一。至于最初阶段,一名男子在27岁的时候会被登记进入待役人员,这称作“正”。这些“正”成员从20或23岁起始接受服役,每次服务两年,其中一年可能是在本地担任材官或骑士,或是楼船;另一年则需要前往首都当卫士,或是去边疆充当戍卒(有一种说法是,在本地担任材官、骑士、楼船等职位属于正卒,而卫士、戊卒则同样性质,但均非正卒)。此外,“正”未服过役的人,则成为预备队,当有战争发生,他们需要随时准备应召,一直到60或56岁才停止。当年的应召期间,有些人可以免除服役,这分为复身(个人免役)和夏家(全家免役)两种。如果某人具有一定军功、资历或者爵位,并且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马、大米或钱财,那么朝廷就会对他们表示礼遇,甚至一些有功之臣子孙、高龄者以及身高不足规定尺寸(6.2尺以下)的男子,也能获得免役。
武帝开始实行募兵制,以熟悉胡族和越族以及少数民族的人为主要对象,不再按季节更换。而后,每次四方有事,就通过募集来准备战争。这个过程中大多数是农民和流浪者,以及一些犯罪但得到赦罪的人们以及被释放奴隶。这还包括选调那些身体好、勇敢又技能出众的人作为士兵,有时候因为征募不足,就会用刑徒替代成为了谪兵,还出现了所谓的“七科谪”,即将犯错误之吏员,无籍之人、“嗸婿”、“商人”及其曾经从事商业活动过的人类以替代原有的徵税户头进行转移。
西汉末年,为防止匈奴入侵,还曾经招募奴隶加入军队。在东汉时代,虽然仍然保留着征召制,但实际上已逐渐淡出舞台,而招募成了主要形式之一。但这种做法导致国家必须以金钱支付人才,加重了财政负担;同时许多农民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土地,对农业生产产生影响;而且很多被雇佣者与将领之间形成了一种依附关系,最终演变成私人的部曲力量增强,为地方势力的扩张提供机会,从而促进了军阀政治格局的一系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