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雍正排位清朝的星辰大海官至户部侍郎的郭桓犹如璀璨的北斗照亮了明朝初年的政治 Firmament

清朝乾隆雍正排位:星辰大海中的郭桓,明朝初年的大臣官至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四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其他官吏,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这一案件被称为“郭桓案”。该事件是明初四大案之一,对于当时的经济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元朝末年的官僚机构极为腐朽的情况下,明太祖在建国后特别注重政风,他提倡廉洁要求各级官吏遵纪守法,同时对于犯法者施以严厉惩罚,以此来吓阻官员贪污。

郭桓案爆发前,有空印案和胡惟庸案先后发生,明太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采取了法外施刑的手段,而且越来越重,并且设立锦衣卫以加强对官员的监控。他曾经感叹说:“朕才疏德薄,控御之道竭矣!”

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与提刑按察使司赵全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因此下令调查。在三月份,由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其中揭露了多个罪行:

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使得朝廷岁收减少。

私吞浙西秋粮,只上缴两百多万石,而实际应上缴四百五十万石。

调查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如征收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等,从中牟取私利。

总共涉及贪污粮食两千石百多万石。面对这一情况,明太祖决定趁机扫荡全国贪污官员,并命令审刑司吴庸进行拷讯。此次调查牵连十二个布政司,以及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和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高级官员,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死”,并牵连直省诸官方死亡数万人。

为了追回赃款导致民间骚动,最终将审刑司吴庸处决,并称其实有损失量为七百万,但出于维护民心而作出的调整。《明史·刑法二》记载了这起事件中的关键点:由于这起事件过于严重,当时即被视为历史上的一个巨大的肃贪行动。

从这个角度看,这场浩劫不仅打击了一部分真正的问题人物,还牵连到了无辜者,从而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效应。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治理的一种现象,即尽管意图整顿,但手段可能过猛或不够精准,从而引发更广泛的问题。这一点,也让当代观察家们思考,在处理重大问题时如何找到合适的平衡点,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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