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习以为常的旧事,都被称为“典故”或“故事”。这些规矩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官员们的一些行为,也限制了权力的泛滥。在宋朝,这类规矩尤为严格。
官场中有这样一条禁令:官员不得进入酒店饮宴。尽管开封城里餐馆林立,大酒店遍布于街巷之间,但即便是京城如此繁华之地,官员们也不敢在酒店举行宴席。一旦他们在酒店与人交杯换盏,不管是私款还是公帑,都可能会遭到御史的指责,从而导致不仅罢免职位,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因为家中缺乏酒具,只好化装成平民,与客人一起去仁和楼酒肆就餐。这正巧发生在宋真宗召见他的时候,当他迟至宫中的时候,皇帝首先质问他的原因,并说:“你作为臣子,不得私自进入酒家。”鲁宗道诚实回答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以免丢失职位。如果不是他坦白相告,他很可能会因此丢掉一切。
另外,一条名为“不得取食味于四方”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点,即当权者不能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或美食,这旨在防止贪污腐败。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他想尝试江南地区特有的糟白鱼佳肴,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这时恰好宰相吕夷简夫人来访,她来自寿州(今安徽),皇后怀疑她家里应该有这等佳肴,便询问她的帮助,最终成功从吕夫人那儿获得到了所需之物。这事件显示,即使对最高统治者来说,也有一定的禁忌,让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规则成为维护秩序和尊重制度的重要手段。
最后,那条著名的誓言——“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也是执行时间最长、效果最好的法则之一。当年宋太祖发誓,不管多么激烈的情况下也不杀害那些提出批评意见的人,这一承诺直到三百余年后仍然被坚守不渝。虽然这是一个简单的祖训,却比任何正式法律都更有效。在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面临极刑之前,就因为这项誓言才得以幸存,而非直接被处决。他几乎因为反对改革而死,但是由于这份忠诚的心理压力,以及对这个宣示信念深刻理解,他未能完全遵循自己的怒火,最终只好将其转化为减轻苏东坡罪状的手段,从此避免了一场悲剧爆发。此外,由于这一传统,将许多高级知识分子保存下来,他们能够继续提供他们宝贵的声音,并且影响着历史进程,使社会文化保持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