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和五个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开始,多次派员至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大国师等封号。永乐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将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人、三灌顶国师十八人及禅师等不同等级的僧官先后封授。
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明朝中央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先后封授了三个法王和五个地方之 王,其中包括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被封为灌顶国师阐化 王;尚师哈立麻被尊为如来大宝法 王西天大善自在佛;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被封为护教 王;著思巴儿监藏被尊为贊善 王。
昆泽思巴得到了超越地域的大乘法 王爵位,这是继大宝法 王之后第二位超越地域的教法 王爵位。同年,还有萨迦派另一支系南渴烈思巴被尊为辅 教 王,而必力工瓦地领真巴儿吉监藏则成为阐 教 君。
格鲁派作为新兴力量,其领袖宗喀巴声名远扬,但未能成行。不过其上首释迦也失曾两次入京,被明廷尊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 国显 教 灌顶弘善西天佛子 大 国 师。这标志着格鲁派开始受到官方认可与支持。在此基础上,明朝已经在地方分封了三大的 法 乱 和 五 个 地 方 之 亩 的 合 称,其管理方式已基本实现“众 封 多 建”而统驭於中央的政策,从而维持了长达数百年的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