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和五位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开始,多次派员至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大国师等封号。永乐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将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人、三灌顶国师十八人及禅师等不同等级设立,其中先后有西天佛子二位,大宝法 王五位,以及禅师等僧官被任命。此外,还有多名太监和僧人持节入藏,与各地领袖人物进行广泛交往,以加强对藏区的管理。
永乐四年至十一年间,明朝共封授了三个大宝法 王: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为灌顶国师阐化 王;尚师哈立麻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普应佑 国演教如来大宝法 王;昆泽思巴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 国宣教正觉大乘 法 王。其中昆泽思巴曾获“超越地域的教法”之称,是继大宝 法 王之后第二位获得此殊荣的大乘 法 王。此外,还有其他几位宗主被赋予辅导或保护区域的事务,如宗喀巴,被誉为格鲁派创始人的释迦也失,也曾受到重视并获得高级职衔。
通过这些举措,加上驿站通道建设、财物赠送以及边疆政策的实施,使得明朝中央能够有效地掌控地区动态,并维持长达数百年的稳定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