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宪章,豫剧的杰出编导和剧本作者,以其对豫剧艺术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被誉为“常派”艺术的重要推动者。他与表演艺术家常香玉合作多年,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社团,并撰写评论文艺作品,对豫剧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陈宪章曾参与并指导诸多戏曲作品,如《花木兰》、《拷红》等,这些作品不仅代表了“常派”独特风格,也在国内外获得了广泛认可。例如,《花木兰》在全国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上荣获最佳剧本奖及优秀演出奖;《大祭桩》则在河南省首届戏曲展览会中赢得了一等奖及二等奖。在他的努力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也得以成立,为推广豫剧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作为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河南省舞台艺术协理事以及香玉杯艺术基金副主席,他还担任过各种职务,如香玉学校校长、社团副主任、河南豫剧院编目组长和河南省一团承包团长。他的一生始于1917年丁巳年,终止于2000年庚辰年的六月初八日,与他同行的人们将永远铭记他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