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人物生平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江西抚州人)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
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其它人们在正统的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多是坚决的改革派。王安石辞位后,加强新法立场的是蔡确。
他被任命为三班主簿,与监察御史里行,并参与熙宁六年的征讨西夏。在此过程中,他揭露了一名将领挪用军费的事实,为此将其白冤。此外,他还处理过一件判官陈安民涉及的一案,对抗官场的人情枷锁。他最终因能力和勇气,被推荐参与治狱,并因为他的努力而成为了他遭受污名化的一个证据之一。
随着职务提升至御史台,再次作为锻炼成狱的人物,被认为是奸臣。这一次,他以常平和免役两项政策取得显著成效。他之后担任参知政事,在左相吴充想改变新法时,他拒绝让步,以萧规曹随例来说明这些政策是由皇帝亲自建立,是不可轻易改变的。
元丰五年,他晋升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元丰改官制,此为右宰相官名)。任上,他严格打击保守派反扑,使缙绅 士大夫感到震慑。
哲宗即位后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但很快与保守派代表司马光、吕公著发生冲突,最终被罢免并贬职。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诗歌涉及讥讽政治,被追贬至英州别驾、新州安置,最终卒于贬所。
蔡确评价历史学家通常根据道德标准来评价历史人物,因此,将他列入“列传·奸臣”。然而,从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角度看,当时虽然存在一些妥协,但仍然实现了一些利益分配上的调整,有助生产力发展,所以应该肯定他的作用。不过由于个人权谋手段,以及争斗中的失败,我们今天看到的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