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的灭亡:高俅背后的故事
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常常谈论一个王朝的覆灭,往往带着一丝叹息。一个王朝走向末路,那不是别人的错,而是自己不自量力。杜牧早已在《阿房宫赋》中提醒过我们,当王朝到头了时,它们往往都是活该。因此,我们对此只能是一笑而过,是自作多情,也是滥情。
然而,在北宋的故事里,有一个人被认为是掘墓人之一,他就是苏东坡。在某种程度上,他也可以算作北宋灭亡的一份子。他巧妙地派出了高俅,这个无赖,加速了北宋的末日。
具体来说,苏学士可能在经历了宦海风浪、尤其是在“乌台诗案”这样下流知识分子的诸多事件后,悟出了什么。世上最下流的罪,就是因言获罪这种只有流氓才会想出的下作罪名,没有法让人忠诚转向叛逆,没有法让忠臣变成叛徒。于是,苏东坡咬牙做出了一个震撼古今的大决定,但又不留痕迹。这真是一位高手!一首结结实实的旷古好词:“大江东去……”
我曾看过《水浒传》,以为里面的人物都只是文学虚构,更以为说他是苏学士的小史书童也是虚构。但近来,我读到了南宋王明清所著《挥麈后录》,大惊讶原来竟然真有其事。
王明清(1127年—1202年),字仲言,汝阴(今安徽阜阳)人。他自幼继承家学,对文史酷爱。在孝宗即位之初,以父荫入仕。在乾道间奉祠山阴。在淳熙十二年(1185年)主管台州崇道观。在光宗绍熙三年(1192年),任宁节度判官五年通判泰州,与尤袤、陆游、李焘等有交往。他以博闻洽识着称于世。而他的书,如《挥麈录》及《玉照新志》,不仅能继承北宋传统笔记编修体例及其记事特色,而且还能凭借博闻强识,以高度历史责任感采取存录基本文献史料、注重汇聚当时诸多人物及事件记事方法,用来补足处在南北宋之交时期缺乏的地方。
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写出的书自然有可信度。此外,王明清外祖父为曾纡,而曾纡父亲正是苏东坡要赠给他的曾文肃,所以这段史实应该没问题。
1093年的岁尾,“乌台诗案”虽已14载,但苏东坡仍未改善环境。他绝望于一切,便做出了一件震撼古今的大决定——将高俅送出去。这一年,他56岁,看透了北宋,他希望它能够走向末路,从1061年的应试制科考试开始,即通常所谓“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那时候他25岁进入中央机关工作,现在30多年过去了,他见证了太多坏事情。他所有补天理想都磨损得差不多。他不得不狠心一些。
高俅?那是一个小秘书,其最大才能不过“草札颇工”。但他却被选中去成为行刺北宋杀手。这一切似乎都是命运安排好了。
最后,《靖康要录》载:“靖康元年五月二十日,上谕曰:‘朕与卿共惟兵革之费,无从措置,此乃国之大患矣。’臣僚进言,请敕御前侍卫各军帐内,将私家钱财归还本户,不许再用公款置办私货。”但是,这样的奏章怎么样都不受待见呢?金兵渡黄河直逼开封城门,你知道他们选择的是什么吗?
逃!
先逃到泗水,再称病回京。不久,因病医治无效而死。他完成自己的使命。而这个时候,蘇東坡已经含笑九泉26年的灵魂深处,还会不会有一丝感激和理解对于那个老秘书呢?我的论点并不完全荒唐,只不过人们总喜欢把复杂的事简单化罢了。当我们说起杨家将或岳飞,他们怎敢轻视那些愚忠的大丈夫?所以,他们难道就没有规劝过这个男人吗?
最后,让我们思考一下,如果不是因为这些行为加速了社会动荡和经济衰败,那么是否真的有人能阻止这一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