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明朝时期,明宪宗对此持有完全相反的态度,他拒绝了女真部落都督查阿奴带来的两只海东青,并下发谕旨禁止将这些珍贵的鸟类作为贡品进献。这背后隐藏着明朝皇帝对于驯养野禽这一习俗的看法,他们认为这种行为不务正业,将会让人沉迷于游猎中,耽误国家大事。
在这之前,中国古人早已意识到海东青的价值,它们凭借闪电般的飞行速度和捕杀技巧,可以成为人类很好的捕猎助手。唐朝时,就已经设置了专门的“五坊”,其中包括鹘坊专门驯养海东青。而辽国皇帝更是喜爱至痴迷,有时甚至会放出海东青去捕捉高空飞行的大雁、天鹅等,这些都是他们热衷于进行的一种消遣活动。
到了清朝,由于清朝皇帝起家于关外东北,对于海东 青非常熟悉,有着与生俱来的爱好,每到秋天,他们都会御驾亲临木兰围场进行规模浩大的围猎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海东青的需求自然非常迫切,一只普通的海东青价值白银30两,而品相上好、毛色纯白的“玉爪”更是价值千金。因此,当时的人们为了得到它们,可谓一掷千金。
然而,不同的是,在明代,这种情景并未发生。明宪宗之所以不喜欢这些鸟类,是因为他担心它们会导致人们沉迷于游猎而忽视国家大事。他认为,“架鹰走狗”外出游猎属于不务正业,是一种荡心之举,因此予以拒绝。此后形成了一定的规矩,即除马及貂皮常贡外,一切名贵特产,如兔鹄、燕子等,都被列入不得进献的情形中。
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从历史角度来看,对待珍稀动物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复杂的话题。而对于那些受保护的大自然精灵,如今我们更加重视其保护和保育,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那份独有的自然美妙,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私欲而过度开发或滥用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