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的统治体系中,首相拥有绝对的行政权力,而非君主。作为英国政府的领袖,首相代表着英国王室和民众掌控国家行政权力的最高负责人。通常情况下,国会下议院多数党或执政联盟的领袖自动成为首相候选人,其任命由国王/女王进行后正式成为首相。现任英国首相为鲍里斯·约翰逊。
一、制度由来
英国内阁之首,由传统习惯决定,由英王委任议会多数党领袖担此职位。在君主立宪制确立之后,1714年汉诺威选举乔治一世继承了英国王位,他虽然不懂英语,但因血缘关系最接近安妮女王而被选择。1717年起,他开始停止参与内阁会议。
二、名称由来
1721年,在罗伯特·沃波尔爵士领导下的辉格党获得多数支持,他被委以内阁领导职务,这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首相”职位产生。这时称为“第一财政大臣”,其地位与权力逐渐形成,并在1783年的小皮特内阁中得到了确认。
三、权利与责任
根据长久以来形成的宪法习惯,尽管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但首相享有广泛的权限和影响力。他可以解散议会提出立法建议,对外代表政府,并管理国家重要事务。此外,还包括向英女王汇报情况,以及推荐高级官员等职责。但是,这些权力也受到严格限制,一旦失去下院支持,即可能面临辞职或提请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