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世袭土司的关系
在唐宋时期,“尕(因 ga上声)最”已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时译作“哈的”,当时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元末明初,“哈的”(或“尕最”)流行于民间行使职司,后逐渐消失,唯撒拉族地区的一直保留到清末。
尕最制度是一种较为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不仅全权管理宗教事务,而且与土司制度揉在一起参与事务。撒拉族的尕最一般都成为世袭的土司。在东迁之前就已信奉伊斯兰教的撒拉族先民,把尕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
据传说,撒拉族先民定居循化后,从中亚请来了由苏来曼带领40名“筛海”(伊斯兰学者),专门普及和宣传伊斯兰。这些筛海推选出的尕最要精通教义和教法、教育族人、公正判决诉讼、惩治违反教律规者、管理清真寺共有财产等。随着世袭土司制度出现,尕也变成世袭,加上兼管各项事务,有些甚至成为了世袭土司。
由于缺少文字记载,我们无法确定如何多次有人继任这个职位,但根据墓地数量可知可能有17个以上的人担任过此职。在1896年,与土司制度同时被废除。此前,本民族有口头传说,如入关后的45人跟踪而来的部分,以及定居街子的故事,都深刻影响了本民族文化与生活方式至今。
近年来,历史学家对撒拉族语言习俗庭院布置以及迁徙路线进行了大量考证研究,并确认他们是西突厥乌古斯部的人群,在13世纪取道撒马尔罕迁徙到青海省东部定居,并融合周围民族形成了现在我们看到的小小大家庭。这段悠久而复杂的情史,是一个关于信仰、文化交流以及不断适应新环境的小故事,这个故事,也是我们今天见证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