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宋时期,“尕(因 ga上声)最”已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时译作“哈的”,当时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和其他事务。元末明初,“哈的”(或“尕最”)流行于民间行使职司,后逐渐消失,唯撒拉族地区的一直保留到清末。
"哈的"与"尕最"为同一个词,系阿拉伯语"Gadui”的不同音译,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是根据伊斯兰教法职司审判诉讼的法律执行者。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较回族等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更为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尕最不仅全权管理宗教事务,而且与土司制度揉在一起参与事务。撒拉族的尕最一般都成为世袭的土司。
在东迁之前就已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口,把尕最制度从中亚带到了街子。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挑战,其中包括翻山越岭、涉水过滤、抵御恶劣天气等。但他们凭借坚韧不拔和勇敢的心态,最终找到了新的家园,并建立了自己的社会结构。
据民间传说,在定居循化前夕,一位名叫苏来曼的人带领40名来自撒马尔罕的地方的大师(筛海)来到这里,他们负责普及和宣传伊斯兰教育。这批大师选出了第一个任命为所有部落首领的大师,这就是被称为大家的首领——布鲁克·巴希尔。他不仅精通《古兰经》,而且擅长解决争议并维护正义,是一位受人尊敬和崇拜的人物。
随着时间推移,这个系统演变成了一种世袭形式,即大家族中的成员会继承这项职责。此外,这些领导者还负责管理社区内的事务,如处理婚姻问题、确保公共安全以及代表整个社区进行外交活动。
由于其政权与文化有着深厚联系,大多数这些早期政治角色也被认为是重要人物,因为他们帮助塑造了我们今天所知的一个撒拉文化形象。而且,由于这一点,它们也变得更加具有神圣性,使得它们对追求知识和理解自身身份感有极大的影响力。这一点对于任何希望了解这一群体及其历史背景的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一课。
总结来说,该区域对于促进此类研究至关重要,因为它提供了关于如何将不同的文化融合并形成独特生活方式方面宝贵见解。此外,对比分析不同地区各自独特的问题,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该地区未来的发展趋势,并可能启发新方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地缘政治环境。此外,从学术角度出发,对此类遗址进行考古调查,可以进一步揭示有关这一区域过去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以及经济实践方面更多信息,为未来研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