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的尕最制度是一种独特的宗教社会制度,源远流长,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当时,“尕(因 ga上声)最”作为回族教坊的宗教领导者或教法裁决人,在我国回族聚居区出现。元时译作“哈的”,政府设立“回回哈的所”,以调解回族内部的事务。后来,“哈的”(或“尕最”)在民间行使职司,直至清末才逐渐消失。
“哈的”与“尕最”为同一个词,是阿拉伯语“Gadui”的不同音译,意为“法官”或“教法执行官”。撒拉族的地位较高,不仅全权管理宗教事务,而且参与了土司制度,与土司一同管理地方事务。通常情况下,撒拉族的地位世袭,从而形成了与其他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不同的社会结构。
据说,在迁徙之前,先民们就已经信奉伊斯兰教,并从中亚带来了此类制度。在定居后的循化地区,他们请来了来自苏莱曼的地方40名伊斯兰学者——筛海,以推广和宣传伊斯兰教育。此后,这些学者被选举产生成为首批地位较高的人物,他们负责教育、判决诉讼、惩治违反宗教学规的人员,以及管理清真寺等财产和组织聚礼活动。
随着时间推移,由于世袭土司制度出现,它们也开始变成世袭。这意味着除了原有的宗教职责之外,还要兼管各项事务,有些甚至直接成为了世袭土司。这种政教合一的情况,使得许多传统在民间更加巩固,同时加强了他们对于宗教学说的认知。
然而,这种体制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末,当时与土司制度一起被废除。不过,由于缺乏文字记载,我们目前无法确定有多少人担任过这个位置。在街子附近,有一处墓地共埋17人,因此推测可能传了17个人,但实际可能更多。
关于撒拉族历史,一般口头传说认为他们最初是由两兄弟引领,从中亚迁移到中国东部,然后沿途建立村落,最终定居在甘肃省循化县的一片平坦宽阔的地方。当夜幕降临,他们发现丢失骆驼卧在泉水旁边,而这座山峰正好形似白石,上方放置《古兰经》。这一奇迹令他们决定就在这里定居下来。而今天,那个地方仍然有遗址留存,为人们提供了一段遥远往昔故事的情景背景。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撒拉族并非当地居民,而是西突厥乌古斯部的一个分支,即萨鲁尔人的后裔。他们最初住在中国境内,但随后西迁到了中亚,并且再次回到青海省东部定居。这段迁徙路线以及融入周围民族文化,对撒拉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总结来说,尽管我们对早期 撒拉 tribe 的确切信息不太清楚,但通过考证我们知道他们有一套独特而重要的地位系统,这套系统从很久以前就存在并影响了整个社区结构。此外,我们了解到这些社区成员如何携带着自己的文化和信仰进行长途旅行,并将其植根于新土地上构建新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