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在自然的馈赠下享用的饮食规矩与剩菜处理之谜
清朝源自东北满族,饮食习惯亦随之而来,每日仅用膳两次,称早膳和晚膳。早膳一般在六点至八点半间进行,晚膳则在十二点至下午二点进行,夏秋季节提前一个小时。每顿正餐后,再加一顿小吃时间不定,如果皇帝临时想吃什么,就随时传人送上。
宫中的膳食机构内内务府和光禄寺负责皇帝的日常饮食,其中御茶膳房由内务府下的官员开列出膳单,并经主管大臣审阅、备案后烹饪制作。皇帝用餐地点不固定,大多在寝宫或办事场所。
据说,在用餐时,无关人员退下,只留侍卫和太监。在正式进餐前,还有试毒牌检验,以防毒物入侵。此外,由四名太监垂手立于皇帝身后,一名年长的侍膳太监站在一旁,为皇帝布菜。此外,还有赏赐制度,即如果皇帝觉得某道菜特别可口,说声“赏”,那道菜便会被放到几案上,与被赏赐者共享。
然而,这些繁复的规矩并非出于真正喜好,而是为了维护礼仪和秩序。在《我的前半生》中末代皇帝溥仪曾回忆:“这些菜肴经过种种手续摆上来之后,除了表示排场之外,并无任何用处。”
此外,不论哪道菜,即使再美味,也不能连吃三口,这是老祖宗传下的家规。而且,即使爱吃什么也不爱吃什么,也都是绝对保密,以免有人图谋不轨或假冒其名招摇撞骗。站立在皇帝身后的四名太监就是执行这一规定的人选,他们即便是为首的一个也要遵循老祖宗定的规矩,不得违反。
总之,清朝御膳是一个严格按照程序、禁忌重重的小世界,没有人能轻易掌握其中的秘密。不仅如此,《膳底档》记录了所有的事项,但关于何时、何地、如何向谁分配那些珍贵佳肴,则全然不得言及,因为这涉及到权力与隐私的问题。如果没有明确指示,即使是妃嫔也不能与他人共进晚餐,更别提其他臣子了。这一切都围绕着一种神秘而庄严的情境展开,它们构成了一个难以捉摸、充满神秘色彩的帝国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