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出生于西汉时期的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史学家班固曾评价我:“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我从年轻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当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我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我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在断案方面,我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当我在位期间,一直得到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和属下的悦服。我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我大刀阔斧地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并施行教化,使得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和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美好景象,最终被皇帝下诏称颂是我良吏中的最优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