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我们沿袭了秦朝的征兵制。到了文帝时期,由于常规征发无法满足边疆的需求,晁错提出了让民众直接驻扎边境的建议,从而将常驻的人口和军队合并为一体。在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量小农破产,而豪门家族则拥有免除兵役的特权。此外,战事频繁,加上过去征兵制度已经不再有效,因此我们开始实施募兵制。此外,还广泛使用谪兵、奴隶和少数民族作为士兵。
刘秀东汉改革军事体系,将郡县正卒轮流服役的制度废除,并且主要通过招募来补充士气。最初,在27岁的时候,我们会登记成为有义务服役的人员,这些人称为“正”。他们在20或23岁的时候就会被召唤入伍,轮流服现役两年。一年里,他们可能会留在本郡担任材官或骑士,或是在京师当卫士;或者到边疆做戍卒。“正”不在服役期间,则成为预备役人员,在60或56岁退伍。在应征期间可以获得免役,有复身和夏家两个方式。那些具有一定军功、资历、爵位的人,以及捐献一定数量粮食、钱财给国家的人,都能获得免役。
武帝开始采纳募兵制,不再按季节更换,而是根据需要不断募集。我们通常从熟悉胡越文化的汉族人以及少数民族中招募,而且还包括犯罪者持许可免罪的大臣及百姓,以及被放逐的小奴隶。此外,还选取身体强壮、勇敢、技能出众的人才入伍。当需要更多人力时,就会从刑徒中抽调用作士兵(谪兵),甚至实行“七科谪”,即将有罪之吏,无籍之人等送往军队。而西汉末年,为抵抗匈奴,又开始招募奴隶加入军队。
到了东汉时代,随着时间推移,选拔系统成为了主导形式,但征召制仍未完全废除。这导致国家不得不以金钱支付雇佣新手,加重了国库负担;许多农民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土地,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这也促使应召者与将领之间形成个人依附关系,最终演化成私人的部下势力扩张,使地方势力更加膨胀,为后来的军阀政治提供了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