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兵役制度喜欢你人物篇

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我们沿袭了秦朝的征兵制。到了文帝时期,由于正常征发无法满足边疆的需求,晁错提出了让民众长期驻扎边境的建议,从而使边疆常驻的人口和军队合二为一。在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问题导致大量小农破产,大量豪门家族获得免除兵役的特权,而战争频繁,过去有效的征兵制度难以为继,所以开始实施募兵制。此外,还有谪兵、奴隶和少数民族等也被广泛用于补充军力。

东汉时期,刘秀进行了军事改革,将郡县正卒轮流上阵制度取消,使得招募成为主导形式之一。

在早年的汉朝,每个人在27岁的时候会被登记成为具有义务服役的人员,这些人称为“正”。他们从20或23岁起始服役,一年间需要轮流参加不同的战斗职责,比如当材官、骑士或者楼船战士。一旦完成现役两年的服务,他们就会回到本地继续担任材官或骑士等职位,或是前往京师担任卫士或者到边疆地区担任戍卒。在不服役期间,他们属于预备役,可以随时应召出动直至60或56岁退伍。而对于那些因为战功、资历或者爵位而获得免除服役的人们来说,如果他们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地面、马匹、粮食或者钱财,那么他们就可以得到特殊对待。

武帝时代开始实施募兵制,并且不再按季节更换人员,只有在需要大规模调动时候才会进行。这些被募集入伍的人主要来自农民和流浪者,也包括一些犯罪但因罪行减轻而未处罚的大臣和百姓,以及释放出来的小奴隶。此外,还有一种选择性招募,即挑选身手敏捷、勇敢无畏且具备特殊技能的人才加入军队。如果缺乏合格人员,则可能从刑徒中抽调来填补空缺,并实行“七科谪”政策,即将犯过罪的大吏、大商人以及其他特定群体强迫入伍。

到了西汉末年,为防御匈奴威胁,就连奴隶也曾被招募加入军队。

东汉时代,尽管仍然保留了一定的征兵制度,但实际上已经逐渐向以金钱购买志愿者入伍这一方式转变。这导致国家增加了财政负担,同时农民长时间离开土地影响农业生产,而且这类私家部曲系统也加剧了地方势力的膨胀,最终促成了军阀势力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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