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兵役制度天蝎座人物的征途

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我们沿袭了秦朝的征兵制。到了文帝时期,由于常规征发无法满足边疆的需求,晁错提出了让民众直接驻扎边境的建议,从而将常驻的人口和军队合并为一体。在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量小农破产,而豪门家族则拥有免除兵役的特权。此外,战争频繁导致过去有效的征兵制度难以正常运行,因此兼行募兵制。此外,还广泛使用谪兵、奴隶和少数民族作为士兵。

东汉时期,刘秀进行了军事改革,将郡县正卒轮流上制度取消,并主要通过招募来补充军队。这意味着当人达到27岁后,他们会被登记成为具有义务服役的人员,被称为“正”。这些“正”在20或23岁起始服役,一年内需要在本郡担任材官或骑士、楼船,也可能前往京城担任卫士,或赴边疆做戍卒。一旦不再服现役,“正”便进入预备役状态,在60或56岁前随时准备应征。如果有条件可以免除服役,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复身(个人免役)或者夏家(全家免役)。对于有显赫战功、资历或爵位的人,以及对国家有贡献,如饲养马匹、捐献粮食等,可以获得优待。

武帝开始实行募兵制,这种方式最初是召募熟悉胡人和越人的汉族以及少数民族人员,不再按季节更换。而随着四方不断发生战事,便常用募集来准备战斗。所需人选多样化包括农民、流民、小量犯罪者以及放假罪犯。这还包括选取勇敢且技能出众的人才入伍,有时候因为缺乏合格人员,则利用刑徒充当士兵,即所谓的谪兵。此外,还实施“七科谪”,即从罪吏及无籍之人中挑选作士。西汉末年,为防御匈奴,又曾招募奴隶入伍。

东汉时代,采取的是主动招募新的士兵,而不是依赖传统的一次性征召。不过这种情况仍然存在,而且由于这样做增加了国家财政上的负担,同时也使得许多农民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土地,从而影响农业生产。而那些应聘者与将领之间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联系,最终演变成私家的部曲,这加剧地方势力的膨胀,并促进了地方军阀势力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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