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外交政策与明朝相比有何不同?明朝时期,中国被称为“天下”,共有148个朝贡国,而在清帝国时期,这一数字仅为22个。尽管清朝的领土面积远大于明朝,但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呢?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到那些曾经属于西戎的40多个朝贡国,它们在清初已经不复存在。这些国家早已被准葛尔汗国灭亡,再加上清军对准葛尔汗国的征服,这些地区最终成为了一部分新的领土。
其次,是关于所谓的“朝贡体系”。虽然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它并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好处。在明代,小国和部落只需进贡一些价值不高的小物品,而明廷则以数倍、数十倍甚至更多的价值作为回赠。这一巨大的利润吸引了众多国家争相前来进贡,并将他们无法销售或流通的大量商品运送给中国,从而让这些国家获得了大量低价商品用于他国内地贸易。
例如,琉球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大量廉价商品,然后再将它们转卖给其他国家。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中转贸易模式,其中商人可以从中获利无穷。而且,有些外国商人甚至冒充外国使者,伪造文书,以此骗取中国财富。这种“厚往薄来的”政策导致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堆积如山,最终只能当作官员工资发放。
更令人头疼的是琉球,他们每两年才需一次 朝贡,但是却频繁地向中国提交土特产以获取财物。即便如此,大明政府也不能完全拒绝,因为这是他们的一个重要来源收入。大理寺卿王景弘曾因支出三百万斤胡椒和苏木,被迫将其作为官员俸禄发放,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传教士利玛窦认为,真正的情况是,不是世界向中国进貢,而是中国向世界进貢。当到了清代,他们主要改成了通商贸易。在四大港口——广东、福建、浙江和江苏—尤其是在广州,对西洋进行了规模宏大的贸易活动。而对于琉球、日本以及南洋等其他地区,也建立起了自己的贸易网络。在1758-1838年间,广州港接待了5107艘西洋商船,其规模远超過當時之於日本及東南亞地區之進貢關係。此外,由於天山南北地区被统一,使得整个西域变成了一片属于汉族文化圈的地盘,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历史上的重大变化与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