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管理公产房方面由店宅务处理,这个机构除了负责收租金、修缮闲置房屋这两项业务,还有个最实惠的活儿——管理没收的户绝房产。如果一个家庭断了香火,等于这个家庭一个人都没了,房产就由身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店宅务收到名下作为公产房管理。这也是公租房的重要来源。
其实,住进公租房的并不是经济最困难的人。在宋朝,鳏寡孤独还有经济困难乃至因受灾而逃荒的流动人口,一般都被政府安置在福利机构和救济机构。 而公租房完全没有这个问题,房租绝对受控,不论是多少钱,都不听市场,更不听领导,说不涨就不涨,即使亏本也得挺着。
曾经有官员提议公产房不能置身于市场大潮之外,应该随着私产房一样,该涨钱就涨钱。这话被宋真宗听说了,当即生气,当即下旨狠狠地批判了这一错误思想。早在公元1007年,他就说过“增僦钱,但成劳扰,速罢之”的话,禁止涨租扰民。3年之后又直接下发文件,用白纸黑字强令公产房必须按照原定额度征收 房屋出让金,一毛钱也不能涨,要是违者罪在官吏,那些要求涨钱的人,就严办谁,也就是说:谁都不许涨价格,只要有人敢试图去办,那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