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的魅力源自其独特而高雅的美,文化内涵所赋予的品位使它难以普及,而对穿着者的要求也极为严苛,不仅在身体形态上,还体现在内涵和气质的展现上。更重要的是,旗袍对环境、背景和氛围有着特别的要求。这种美是一种距离感,一种静止中带来的典雅。
旗袍起源于满族妇女长袍,由此得名“旗袍”。清末时期,旗装成为女性服饰中的主要样式,其特点是宽大平直,衣长及足,用料多为绸缎,上面绣满花纹,并且领、衣、襟、裾都滚有宽阔的花边。在清末至三十年代间,袖子从宽到窄,从长到短;下摆从长到短,再由短到长,这些变化紧随时代变迁。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为西式服装在中国普及扫除了障碍,同时放松了传统礼教与风化观念,对等级森严的服制产生了影响。女装这一时期流行上衣下裙,上衣形式多样,有衫、袄、背心等样式,每种都有不同的领型,如对襟、三角襟、大襟等,以及领口镶嵌滚花或刺绣图案。裙摆也有方圆两种以及各种长度和宽度变化。这一时期服装走向自由化,大众化,也逐渐淡忘了传统负担。由于满族政权消亡,穿旗 袍的人数减少,而西式与中式混搭盛行。
旧日之辉退隐后,新风尚开始酿成。一时间,无论是社会名流还是青楼女子,都趋之若鹜仿效女学生打扮。当代初期,“旗袍马甲”盛行,即内穿喇叭袖子的短衫外套无袖马甲。一九二六年,这样的组合成为了现代版flag robes最初款式。但随后几年,它们在边缘、袖口等处进行了一些调整,加强了装饰元素,但仍保持原有的线条和风格至二十年代末,因为受到欧洲服饰影响,此消彼长,在长度、高低开衩、高度低下领口以及袖子长度方面展开竞争。此时,不同版本如有的缩短长度,有的一收紧腰身出现,以适应潮流变化。
1929年4月16日起规定,将flag robes定性为正装,在重大庆典活动中女性必须佩戴此类衣服,如国旗升降仪式或学术典礼等场合。不过这并未阻挡其演变,它继续吸纳新的元素,与传统相结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心理潮流与审美需求。在这个过程中,被认为是文明象征、新时代女性代表者的事实,使得标志性的中国民族服饰——flag robes再次焕发光彩,在全球范围内被人们所知晓并欣赏。而这样的演变不仅限于物质层面的改变,更深刻地反映出文化价值观念与历史精神相互融合的一段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