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的魅力源自其典雅而高贵的美,文化内涵所赋予的品位限制了它的普及与大众化,同时对穿着者的要求极为严苛,不仅体现在身体形象上,也在内涵、气质表现中展现。旗袍之美,更是一种距离感和静态典雅。
作为中国民族服饰中的妇女装扮,旗袍起源于满族妇女长袍,由此得名“旗袍”。清末时期,旗袍样式主要取自满族女性服饰中的旗装,特点是宽大平直、衣长及足,以绸缎为主材,上绣花纹,并滚有宽阔花边。
从1911年辛亥革命至民国初年,再到三十年代,袖子及下摆部分经历了不同的变化:袖子由宽缩短至窄;下摆由长缩短再变回长,从而随时代演进。西式服装在中国流行,为传统礼教与风化观念开辟了空间,使得女装走向自由变革。
随着满洲政权消亡,旗袍穿着者稀少,而西式中式装扮盛行。旧式标志性的旗女长袍被抛弃,而新式旗袍则在混乱时期逐渐形成。服饰简洁淡雅,以自然美为追求。
最初的马甲形式发展成有袖款型,即新型号的雏形。当时上海女子学生成为时尚先锋,她们代表知识女性、文明象征和时尚领军,对社会名流和青楼女子等影响深远。
二十世纪初,“短裙搭配马甲”风格兴起。一九二六年,将短裙与无袖长马甲合并成现代版块 袖口逐渐收紧,但不久又受到欧洲设计影响,在尺寸和样式上进行调整,如腰身收紧或长度缩短等。
1929年4月16日后,有一项规定将其定性为正式服装,在重要场合如升国旗仪式或学术活动中强制穿着。此举使得中国女性必须在正式场合穿戴这种民族特色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