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结婚时使用的婚房并非称为“洞房”,而是被称作“青庐”。《世说新语》中有一个关于曹操与袁绍年轻时代的故事,他们经常一起外出玩耍,有一次看到一对新人结婚,便秘密地进入了他们家院子,发现新娘美丽后,就想出了一个坏主意。他们突然大喊“抓贼”,把人们引了出来,在混乱中偷走了新娘。尽管我们不能确定这个故事的真假,但确实可以知道古人将临时搭建的帐篷用于举行婚礼称为“青庐”。
从东汉到唐初,这种习俗一直持续着。在这种帐篷里举行婚礼,“青庐”通常设置在住宅西南角的吉祥之处。当新娘下轿,她会穿过特制好的毡席,最后进入这座帐篷。诗歌和文献记录显示这一点,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还有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的记载:“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
清代文学作品如蒲松龄《聊斋志异·神女》也提到了这一点:“公子辞而出,说‘明夜七月初九,新月钩辰,天孙有少女下嫁,该期也,可备青庐’。”除了用来指代结婚用的房屋,“青庐”这个词还能直接表示结婚本身,这与现代用“洞房花烛”来指代类似。
然而到了近现代,也有人继续使用这个词义,如郭沫若《卓文君》第二景:“卓翁,你该晓得,司马长卿名扬四海,如今尚未青庐,只要他能得到女公子作为他的助手,那岂不是天赋良缘吗?”
至于唐以前的“洞房”,它并不与结婚相关联。“洞房”在唐之前实际上指的是宫廷中豪华且深邃的地方居住空间。这一点可以通过楚辞中的句子了解到:“姱容修态,用絙以细丝缠绕,使得洞房更加幽深。”或者司马相如《长门赋》中的描述:“悬明月以自照兮,将清夜徂于洞房。”
虽然北周时期文学作品中出现了让两者一起出现的情景,如北周时期著名文学家的作品——库信(或许是误录)的三和咏舞: “独坐幽篁思故人,而寄心事于孤鸿。何须言语,只应笑话尽。一春二夏共无梦,一秋两冬又难忘。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不见我等登巅云间。此情可待成追忆,却道影不旧,当晓晴发前川。”但这里所说的“洞房”仍然不是描绘新的夫妇生活场景。
由于后来的文人骚客多次使用此词来形容男欢女爱的情境,因此随时间推移,“洞房”的含义逐渐专指现在我们理解的意义,即专门用于夫妻第一次同居的地方。
刘禹锡曾写道:“通宵无眠,只因心忙;晨光微露,无端愁增。”顾况也有类似的表述: “秀色满园春风暖,一曲金莲舞翩跹。”
宋人的洪迈在其笔记集《容斋随笔》里这样写道:“童年逢佳节亲友聚,以酒花烛伴夜谈;壮年考取功名回家喜,以书金榜题名庆祝;老年晚岁方知世事难料,以疾病忧虑终日担忧。而我等生平最乐观之一事,便是每当寒窗苦读之际,或夜半钟声敲响,或春分解冻之后、夏尽秋始、冬尽春始之间,我总愿做个像那学者一般的人物,为知识而奋斗,不问成功失败如何。但最近几年的思想变化,让我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究竟是什么?”这其中包含了一种对于过去快乐瞬间再现的心愿,是一种对往昔美好时光回忆的一种方式。
这样的情感体验已经超越了单纯的一个字面意义,它们反映了一种文化和历史背景下的社会心理状态,以及人们对于未来生活憧憬和对过去幸福瞬间怀念的心理活动。在这些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出,那些作者对于生命意义和个人价值观念上的探索,其背后的文化环境、社会环境以及个人经历都极其重要,并且它们构成了那个时代精神世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