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人物生平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
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其余人在正统的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多是坚决的改革派。
王安石当政时,将蔡确任三班主簿,并徙监察御史里行。他锻炼成狱,对抗官场的人情化现象。在熙宁六年,他奉命办案,为判官陈安民白冤。此外,他参与治狱,与右相王力共同努力,在司农寺推行常平制度和免役政策等新法,使社会生产得到发展。
元丰五年,被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此时他严厉打击保守派反扑,对缙绅重足而立。此后,他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与保守派司马光、吕公著展开斗争,最终因诗句涉讥讪朝廷,被罢职贬官至英州别驾、新州安置,最终卒于贬所。
蔡确评价历史学界将他列入“列传·奸臣”,但他的历史作用不能忽视。在关键时期,他支持与坚持变法,对促进生产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应该予以肯定。个人品格或许存在问题,但这并不否定他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