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之维,1914年(一说1919年)出生于北京的一个道教世家,是正一清微派道士。他自幼在前门关帝庙学习,继承了家族的传统。解放后,刘之维积极参与国家宗教事务,担任北京市寺庙管理小组组长,他致力于提高道士爱国意识和对寺庙管理的规范。
1956年,他参加中国道教协会筹备委员会,并在1957年当选为常务理事。同年,当政府决定修复白云观时,他负责具体工作。在他的努力下,白云观得以修复并开放,对保护和弘扬中国道教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1961年连任常务理事后,刘之维因公事移居白云观。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冲击,但仍秘密保护了许多珍贵文物,使其免遭破坏。1978年以后,在党和政府推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情况下,刘之维重新主持白云观工作,并担任中国道协副秘书长、副会长等职。
1987年,他带领访问团对香港进行访问,为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流增进了一定程度。此外,他还曾多次担任北京市政协委员,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在他去世之前,一直是北京西城区代表,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1989年1月8日,因病去世享壽75岁。当年的追悼大会上,有人评价他为“大孝子”,他不仅孝敬家庭,更是尽心尽力地服务于国家和人民。这份深厚的人格魅力,让人们铭记他的名字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