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场禁忌酒店饮宴的遗憾

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官员的行为,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宋朝就有这样的官场传统。历代都有一些明文规定或习以为常的旧俗,史书称之为“典故”或“故事”。这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约束了官员的活动,防止权力无限扩张。在宋朝,这样的官场传统之一是“不准官员入酒肆”。尽管开封城中餐饮业繁荣,大酒店遍布街区,但官方人员仍然不得在酒店饮食,因为一旦在酒店举杯交谈,无论是私人款项还是公务活动,都会立刻遭到御史调查,不仅可能被罢免职位,还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因家中缺乏酒具,只能化妆成平民身份带着客人去仁和楼酒店宴请。幸运的是,那天正好皇帝召见他,当他迟到了而赶到宫廷时,皇帝首先质问:“为什么私自进入酒馆?”并说:“你作为臣子,我担心你会被御史弹劾。”如果不是鲁宗道坦白相告,并表现出诚恳态度,他几乎要丢掉自己的职位。

另一个例子是“不得取食于四方”,指的是高级官员不能向各地索取地方特产。这旨在防止贪污横征暴敛。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皇后想要从江淮地区寻找特制糟白鱼给皇帝调理身体,但是在京城里一无所获。当她感到绝望时,她想起宰相吕夷简夫人来自寿州(今安徽寿县),也许她家里有这物品,便请求吕夫人帮助。她们终于从吕家的寿州得到了糟白鱼,这个小小的礼物让皇后的愿望得以实现。

最著名的一条规矩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的人”,由宋太祖发誓执行。这条誓言虽然简单,却比任何法律政策都更有效果。在三百多年的时间里,从未听说对文人士大夫或者批评朝政的人进行过严厉惩罚,即使当苏东坡因为反对改革而面临诛杀,也因这一誓言而避免了一死。他只被贬职处理,而不是处决。这条古老的规矩保护了无数人的生命,使他们能够继续发声和批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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