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限制了权力的滥用。自古以来,每一朝每一代,都会有一些明文规定或习以为常的旧事传说,这些被史书称为典故、故事或旧制。这些古老规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官员们的举止,还防止了权力过度扩张。在宋朝时期,虽然首都开封城中餐饮业非常繁荣,大型酒店遍布街头巷尾,但官员们却不敢轻易进酒店就餐,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在酒店里与人交杯换盏,无论是私人款项还是公务经费,都很容易受到御史的调查,不仅可能遭到罢官免职,还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宋真宗时代太子鲁宗道接待客人的时候,他不得不穿着便衣带着客人去仁和楼酒肆招待,以避开士绅豪族之间的注意。正当这时,有急事召见他时,宋真宗质问他的原因,并指出:“你作为臣子,如果被御史发现,就难免有麻烦。”如果不是鲁宗道诚实相告,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那么情况可能更糟。
除了“不准私入酒家”之外,另一个重要的规矩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意思是高级官员不能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食。这是一种防止横征暴敛的手段。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的时候,他想吃江南的一种名贵食品——糟白鱼。但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种特殊食品。一位宰相吕夷简夫人偶然来到宫中,她提醒皇后:“根据祖先规定,我们不能从其他地方获取美食。”果然,在吕夫人回家后,她带了一些来自寿州(今安徽寿县)的糟白鱼送到了宫中。这显示出,即使是最高领导者,也必须遵守这些禁忌。
最后,“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一誓词,是执行时间最长、效果最好的法则之一。这条誓词并非正式法律,却比任何正式法令都更能得到遵守。在三百多年的历史里,只有极少数对文人和批评者采取严厉措施。当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面临处决时,由于这一誓言,最终没有发生悲剧。他得以保全性命,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一古老但有效的人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