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场禁令酒店饮食之禁

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官员的行为,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宋朝就有这样的官场传统。历代都有一些明文规定或习以为常的旧事,史书称之为“典故”或“故事”。这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约束了官员的活动,防止权力无限扩张。在宋朝,这样的官场传统之一是“不准官员入酒肆”。尽管开封城中餐饮业繁荣,大酒店遍布街区,但官方人员仍然不得在酒店饮食,因为一旦在酒店社交,即使是私人款项,也容易遭御史弹劾,不仅可能被罢免职位,还会受到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因为家中缺乏酒具,只好化妆成平民,与士绅豪客混迹于仁和楼酒店之中。幸运的是,他当天及时赶到皇宫面见真宗帝,被责问为何私下进入酒馆。他解释说:“我作为臣子,以免御史弹劾。”若不是他诚实回答,并表现出自愿受罚,他几乎将丢掉高位。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王公贵族不能从四方索取特产美食。这条规定旨在防止地方上的横征暴敛。在宋仁宗病重时,皇后想寻找江淮地区的糟白鱼佳肴来补养君王,但无法在京城找到。巧合的是,宰相吕夷简夫人到宫中拜访,她回忆起她的丈夫来自寿州(今安徽寿县),家里很可能有这种特产。于是她通过吕夷简夫人成功获得了一批糟白鱼,为皇帝补身。

最著名的一条规则是由宋太祖发誓而立下的:“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只是家族里的承诺,却比任何法律都更有效。此法延续了三百多年,没有对文人士大夫和提意见的人采取行动,即便是在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险些被处决的时候也是如此。当神宗帝意识到这一点,就放宽了怒火,将苏东坡贬职处理,最终拯救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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