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习以为常的传统,都有所谓的旧制、故事或典故等。这些古老规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官员们的行为,也限制了权力之于泛滥。在宋朝,这种官场规矩尤为严格。
首先,有一条名为“不入酒肆”的禁令。在开封这座繁华都市里,酒店林立,但即使如此,宋朝的高级官员也不敢踏足这些地方,因为一旦他们与酒店中的宾客交谈,即便是私人款项,也可能会遭到御史的大力弹劾,最终导致失去职位或者受到纪律处分。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老师鲁宗道在一次家庭聚会中,因为缺乏必要的餐具,只好以平民身份带着客人前往仁和楼酒店。这巧合地正值宋真宗召见他时,他迟到的理由被问及,并被指出如果不是真诚坦白,将面临辞职甚至更严重后果。
其次,还有一条名为“不得取食味于四方”的规定,这意味着当权者不能强行从各地索要特产佳肴,以防止横征暴敛。此事可追溯至宋仁宗的一次病情期间。当皇后想为皇帝准备江淮地区特有的糟白鱼,却发现京城无货。幸运的是,她得知宰相吕夷简家位于寿州(今安徽寿县),因此可能有此物,便向吕夫人求助。吕夫人回家后迅速将糟白鱼送至宫中解决了皇后的难题。这件事说明,即使是最高层的人物,他们也必须遵守这样的制度,以维持社会秩序。
最后,那条著名的誓言:“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由宋太祖所立,是最长时间执行且效果最佳的一条规则。不管这只是一句祖辈留下的口头禅,它比任何法律都更加有效。此前三百多年来,几乎未曾有对文人或批评朝政的人进行杀戮的情况,即便是在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触怒神宗时,此誓言仍然阻止了一场灾难。当神宗欲处置苏东坡时,只因为这一誓言才避免了一场悲剧,从而让苏东坡保住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