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守护下的官场禁忌宋朝的酒店之禁

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都有这样的规定,有些被称为旧制、典故或故事。在宋朝,这样的规矩之一是“官员不得入酒肆”。尽管开封城里餐饮业繁荣,豪华酒店遍布街头巷尾,但官员们不敢在酒店就餐,因为一旦在酒店交谈,即使是私人款项,也可能会遭御史弹劾,从而导致罢职或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宋真宗时期太子老师鲁宗道曾经因为家中缺乏酒具,只能换上便装带客人去仁和楼酒店。恰巧这天宋真宗召见他,他迟到后,被问及私自进入酒馆之事,并被指责:“你作为臣子,我担心你会被御史弹劾。”如果不是鲁宗道诚实回答,并表现出请罪态度,他几乎要丢官。

另一个例子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王公贵族不能索取各地特产美食,以防横征暴敛。《邵氏闻见录》记载,宋仁宗生病时,由于京城没有江淮地区的糟白鱼,便通过宰相吕夷简夫人从寿州得到了。

最后,“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一誓词执行时间最长,最为严格。这条祖训影响了整个三百多年的宋王朝,对文人士大夫和批评朝政的人都予以保护。当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面临处决时,由于这个誓言,最终只好贬官处理,而不是按法定程序处死他。这条古老规矩救了苏东坡一命,让他得以活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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