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宋朝官场禁忌从酒店饮宴到朝廷规矩

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习以为常的传统,都有着这样的规矩,它们被称作旧制、故事或典故等。在宋朝,这样的官场规矩也存在。官场中的一条禁忌是:“官员不得进入酒店”。尽管开封城中的餐饮业繁荣昌盛,大型酒店遍布街头巷尾,但宋朝的官员们却不敢在酒店里举行宴请,因为一旦在酒店与人交杯换盏,即便是私人款项,也容易受到御史的关注,不仅可能导致罢职免职,还可能遭受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老师鲁宗道曾经因为家中酒具不足,只好化装打扮,带着客人到仁和楼酒店就餐。幸运的是,他当时正好接到皇帝召见,被问及为什么私下进入酒馆时,他坦白回答,并表示担心会被御史弹劾。如果不是他诚实相待,那么他的罪责可能更重。

另一个禁令是“不得取食于四方”,即王公贵族不能强行索取各地特产美味。这一规定旨在防止贪污腐败。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皇后想要为他准备江淮地区特有的糟白鱼,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在这危难之际,她想到了宰相吕夷简夫人,而后者确实能提供这些食品,这让皇后得以满足丈夫的口福。

最后,还有一条重要的法则——“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是由宋太祖所下的誓言。这并非法律,却比任何政策都要严格执行。在三百多年的时间里,对于文人士大夫以及批评朝政的人,从未有过惨案发生。当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面临处决的时候,是这一原则挽救了他的生命,让他逃脱了一死。他得以从黄泉路上回归生活,这一切都源自这一简单而坚定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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