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都有自己的传统规定或习以为常的做法,这些被称为旧制、故事或典故等。在这些规矩中,有一条是关于官员不得进酒店吃喝的规定。在宋朝,即便京城开封餐饮业繁荣昌盛,大酒店遍布街头巷尾,官员们仍然不敢踏足酒店,因为一旦在酒店与人交谈,不论是私人款项还是公务活动,都可能遭到御史的调查,最终可能会导致罢官免职或者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宋真宗时期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曾经因为家中缺乏酒具,只好换上平民装扮带着客人去仁和楼饭店就餐,那里充斥着士绅豪客。恰逢那天,宋真宗召见他,但当他迟到时,被问及为什么私自进入酒馆,他诚实回答:“我担心会被御史弹劾。”若不是他坦白,并表现出请罪之意,他几乎要失去官职。
另一个例子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的规定,这意味着高级官员不能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食,以防止横征暴敛。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其皇后想寻找江淮地区特产糟白鱼给皇帝补身体,但在京城无从下手。幸运的是宰相吕夷简夫人来访,她来自寿州(今安徽寿县),皇后怀疑她家可能有这类食品。这次请求得到了满足,因为吕夷简夫人确实提供了糟白鱼,从而证明了一条看似微不足道但执行效果极佳的老规矩:即使最高层的人也必须遵守这一原则。
最后,“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条规矩。这句话源自宋太祖誓言,即使是一句简单的话语,却比任何法律都更有效。此前三百多年间,在整个王朝期间,对于文人的保护和批评者所享有的安全性非常高。当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面临处决之际,只因提醒自己这一誓言,就避免了灾难。他被贬职,而非处死,是因为这一制度让他的生命得以延续。这表明,即使是在最危险的时候,一种深植于社会文化中的价值观念也能起到强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