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场禁令酒店之外官员只能饮食

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官员的行为,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宋朝就有这样的官场传统。历代都有一些明文规定或习以为常的旧俗,史书称之为“典故”或“故事”。这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约束了官员的活动,防止权力无限扩张。在宋朝,这样的官场传统之一是“不准官员入酒肆”。尽管开封城中餐饮业繁荣,大酒店遍布街区,但官方人员仍然不得在酒店饮食,因为一旦在酒店社交,即使是私人款项,也容易遭御史弹劾,不仅可能被罢免职位,还会受到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因为家中缺乏足够的酒具,只好化妆打扮,与宾客前往仁和楼大酒店共进晚餐。这时候正巧皇帝召见他,他迟到后被问及何以私自进入酒馆。皇帝指出:“你作为臣子,如果再次这样做,将会遭御史弹劾。”幸运的是,鲁宗道诚实回答,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这才免于失职。

另一条官方禁令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即当地高级政府人物不能强取各地特产佳肴,以防横征暴敛。当时宋仁宗病重,他想尝试江淮地区的一种名贵食品——糟白鱼,但找遍京城都没找到。一旁的人提醒他宰相吕夷简夫人来自寿州,那里便有这美味佳肴。吕夫人回去后确实带来了糟白鱼送给皇帝,这个例子说明了一条看似简单却实际效果显著的小法则:即使对最高领导者来说,一旦遵守,就能有效控制他们口中的欲望。

最后还有一条重要规定,“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是一句由宋太祖所下的誓言。这虽然只是家族传统,却比任何法律更严格执行。在整个三百年间,很少有人因反对朝廷政策而遭受惩罚,即使如苏东坡因批评改革而一度面临死刑,也是在这个原则下得以保全性命。此外,由于这一原则影响深远,当神宗想要处置苏东坡时,最终还是选择了宽容处理,以避免违背祖辈留下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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