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场禁忌酒店饮宴之禁

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官员的行为,限制了权力的滥用。宋朝就有这样的官场传统。历代都有一些明文规定或习以为常的旧俗,史书称之为“典故”或“故事”。这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约束了官员的活动,防止权力无限扩张。在宋朝,这样的官场传统之一是“不准官员入酒肆”。尽管开封城中餐饮业繁荣,大酒店遍布街区,但官方人员仍然不得在酒店饮宴,因为一旦在酒店举行宴会,无论是私人款项还是公务活动,都容易遭御史弹劾,不仅可能丢掉职位,还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老师鲁宗道的一次经历反映了这一点。他家里来了一位客人,而家里的器具不足,只好改变身份带客人到仁和楼酒店就餐。这正巧赶上了皇帝召见他,他迟到了后,被问及为什么私自进入酒馆。皇帝甚至说:“你身为高级官员,如果被御史发现,你将面临指控。”幸运的是,鲁宗道坦白并表示愿意接受惩罚,以免丢失职位。

另一个例子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的规定,即王公贵族不能从各地索要特产佳肴,以防横征暴敛。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他想尝试江淮地区的特产糟白鱼,但全京城找不到。当时宰相吕夷简夫人偶然来访,她来自寿州(今安徽寿县),家中可能有这类食品。她回去后立即送来糟白鱼解渴,这个小小的事迹显示,即使最高领导层也必须遵守这些简单而深远的法则。

最后还有“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誓言,这条誓言比任何法律都更有效。在三百多年的时间里,几乎没有对批评朝政的人进行报复的情况,有几次因为这个誓言而改动政策和法律。当苏东坡因反对改革而被逼至命危之际,就在刀口边缘时,由于这条誓言,最终只好贬他一途,而不是处决。此事件也证明了这种简单却强大的法则如何保护知识份子免受迫害,让他们得以继续批判政府,从而促进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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