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习以为常的传统,都有所谓的旧制、故事或典故等。这些古老规矩,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官员们的行径,也限制了权力的扩张。在宋朝,这些官场规矩中,有一条至关重要的规定,即“官员不得入酒肆”。尽管开封城内餐饮业繁荣昌盛,大酒店林立于街巷之中,但即便如此,宋朝的高级官员们也无法踏足那些豪华酒店,因为一旦他们在酒店与人交谈,即使是私下的交流,也可能被御史所发现,从而遭受罢免甚至更严厉的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在宋真宗时期,一位名叫鲁宗道的人因家中缺少适合招待客人的餐具,只好以平民装扮掩盖身份,与宾客同往仁和楼酒楼。这次偶然间巧遇皇帝召见时,他恰好正值慌乱之际,被问及其私自进入酒馆的事由,幸运的是他坦白无罪,并表现出诚惶诚恐之态,以免丢失职位。
另一条法则,“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旨在防止当权者滥用职权向各地索要珍贵佳肴。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他想要尝试江南特产的一种糟白鱼作为补身药物,但这违背了不从外地获取美食这一制度。幸运的是宰相吕夷简夫人手中的寿州糟白鱼成为了解决方案。
最著名且长久执行效果好的法则,是那句众知的话:“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虽然这只是一句祖先留下的誓言,但它比任何法律都要强力得多。在整个三百余年的时间里,对于文人士大夫以及批评朝政的人几乎没有施加过暴力,只是在几次关键时刻因为这个誓言而改变政策。此例可看:苏东坡曾因反对改革被逼到临死边缘,而后得以活命全凭这一誓言。当他差点儿成为刀下之鬼,神宗皇帝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并停止追究苏东坡,让他逃脱了一死。
由于这些法则,我们了解到,即使是最高统治者的口腹享受,也不能凌驾于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之上,它们确保了一个社会结构稳定与公正,同时也是维持历史长河流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