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古老的规矩,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规范了官员的行为,抑制了权力的滥用。历代朝廷,无论是明文规定还是习以为常的传统,都有着这样的规矩,它们被称作旧制、故事或典故等。在宋朝,这样的官场规矩也存在。例如,官员不得入酒店吃喝。在开封这样繁华的城市,即便餐饮业发达,大街小巷都有酒店,但官员依然不敢进去,因为一旦在酒店与人交谈,即使是私下,也容易受到御史的监督,不仅可能遭到罢免和免职,还会面临纪律处分。
据《归田录》记载,当时太子的老师鲁宗道,有一次家里来客,他为了款待,只好换上平民服装带客人到仁和楼酒肆。这正好遇到了皇帝召见他,那天鲁宗道迟到的原因引起了皇帝的责问:“为何私自进入酒馆?”并且指出:“你作为臣子,我担心你会成为御史弹劾的对象。”如果不是鲁宗道坦白相告,并表现出认真态度,他几乎就要丢掉官位。
另一个例子是“不得取食味于四方”,意思是不准当权者向各地索要地方特产和美味佳肴,以防止横征暴敛。据《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宋仁宗生病时,皇后想从江淮地区寻找特产糟白鱼给他补身,但在京城无所求。不知所措之际,由巧合间得知宰相吕夷简夫人来自寿州(今安徽寿县),家中或许能提供,便询问吕夫人是否能帮助办事。果然,吕夫人回去后迅速将糟白鱼送至宫中解渴。这说明,即使对最高层级的人来说,只要遵守这些简单却深远影响的小规矩,就能够避免很多麻烦。
最后,“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一誓词,是宋太祖留下的遗嘱之一。这条誓词虽然简单,却比任何法则都更受尊重。整个宋王朝三百多年历史中,对文人士大夫和批评朝政的人基本上没有施加极刑,更因为这条誓言而改变政策,从未有人因此而死。当苏东坡反对神宗改革被捕前夕,因为这条誓言,被迫放宽手脚,将其贬官降级处理,而不是处决。他也因此逃过了一次性命的大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