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和五个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开始,多次派员至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大国师等封号。永乐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将西天佛子、二灌顶大国师九人、三灌顶国师十八人及禅师等不同等级的僧官进行了封授。
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明朝中央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在永乐四年,被封为灌顶国师阐化王的是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他是噶举派中的创派人之一。同年,还被封为大宝法王的是尚师哈立麻,即噶玛派的大師。他被誉为如来,大宝法 王,是最隆重的一种礼遇。
此外,还有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被封为护教 王,而著思巴儿监藏则被封为贊善 王。此外,有昆泽思巴被尊称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宣教正觉大乘法 王,以及萨迦派另一支系的南渴烈思巴被尊称为辅教 王。这些宗亲们不仅拥有高级别位,更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格鲁派作为新兴力量,其领袖宗喀巴也引起了明廷的注意,但他未能成行。而他的上首释迦也失曾两次入京,最终在宣德九年被册封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静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教至善大慈 法 王。这标志着明朝已在地方分封了三位超越地域的大 法 王以及五个地方之 王,这些措施使得中央对待众多宗族和地区采取“众恩多施”政策,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