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在分封的三大法王(大宝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和五位地方之王(阐化王、护教王、赞善王、辅教王、阐教王)的合称。
明朝自洪武二年开始,多次派员至地方,广行招谕,设置都司卫所,委官封职,并承元制,在地方实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军政事务,对各教派的僧侣代表人物授以国师等封号。永乐时期进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将西天佛子、二灌顶国师九人、三灌顶国师十八人及禅师等不同等级的僧官进行封授。
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明朝中央派遣太监和僧人持节入藏,与各地领袖人物接触交往,并开始直接从藏区遴选领袖人物。先后封授了三个法王和五个地方之 王,其中包括乌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监藏被封为灌顶国师阐化 王;尚师哈立麻被誉为如来大宝法 王;宗巴斡被尊为护教 王;著思巴儿监藏成为贬善 王。
永乐十一年,又有昆泽思巴获得大乘法 王爵,这是继大宝法 王之后第二位超越地域的教法 王爵。同一年,还分别将萨迦派另一支系南渴烈思巴赋予辅 教 Wang; 及必力工瓦地区领真巴儿吉监藏作为必力工瓦 阁 King.
此外,该朝廷还与格鲁派建立联系,其领袖宗喀巴声名远扬,被送到北京并获得相应荣誉。在宣德年间,他再度入京并获得更高的地位,最终辞归返回家乡。
至此,明朝已在地方分封了三位 法 King 和五个 大 地方之 Wang, 管理方式采取“众 封 多 建”政策,以中央统驭所有,而这套系统一直维持到了明代末期,有着长达300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