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1037—1093),字持正,泉州郡城人,宋臣。举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进士,调州司理参军。韩绛宣抚陕西时,见其有文才,荐于其弟开封府尹韩维属下为管干右厢公事。
蔡确人物生平宋太祖依靠北方大士族“马上得天下”,当了皇帝后在禁中刻石:“后世子孙无用南士作相、内臣主兵。”这一禁令虽到真宗朝闽人章得象入相时被破了,但自太祖迄仁宗朝还是北方大士族在朝廷中占据了绝对优势。《邵氏闻见录》载:“韩(绛,河南开封)、吕(公著,安徽寿州),朝廷之世臣也,天下之士,不出于韩,即出于吕。”因此,北方大士族对土地的兼并也肆无忌惮,导致阶级矛盾日益加剧,改革,势在必行。仁宗朝富弼、范仲淹的改革——新政不彻底,这才有了神宗朝王安石(江西抚州人)变法,而成为变法中坚的,大多是南方小士族的代表,其中,福建人占有极重要地位。
北方大士族对王安石变法持反对、攻击的态度,他们指王安石集团为奸臣集团,其它人们在正统的史书中多被污为奸臣。其实,这些多是坚决的改革派。王安石辞位后,加强新法立场的是蔡确。
他被任命为三班主簿,与监察御史里行,并参与治狱。在官场上,他严格打击保守派和腐败行为,被认为是“锻炼成狱”。他还参与制定常平制度和免役政策,是这些政策成功实施者的关键人物之一。
元丰五年(1082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此时,他与左相吴充发生冲突,因为吴充想改变新法,而蔡确坚持原则,不让改变。他曾说:“今陛下所自建立,以岂容一人挟怨而坏之。”
哲宗即位后转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但随着保守派重新崭露头角,他被罢职,最终因诗歌涉嫌讥讽政府而遭追贬。这一系列事件显示出他的权谋手段,以及他对于新法立场的一致性。
历史评价方面,《宋史》将他列入“列传·奸臣”,但从现代唯物主义视角看待历史人物,我们应该重视他们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蔡确秉政期间,由于生产得到发展和社会较为稳定,可以认为他的活动促进了社会进步,因此应予以肯定。不过,在进行历史评价时,我们应当避免以道德标准来衡量个人行为,更应注重他们对于历史发展产生影响的事实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