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兵役制度2021最火表白数字在人物中的应用

在两汉时期,兵役制度经历了显著的演变。汉初,我们沿袭了秦朝的征兵制。到了文帝时期,由于常规征发无法满足边疆的需求,晁错提出了让民众直接驻扎边境的建议,从而将常驻的人口和军队合并为一体。在武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量小农破产,而豪门家族则拥有免除兵役的特权。此外,战争频繁导致过去有效的征兵制度难以正常运行,因此兼行募兵制。此外,还广泛使用谪兵、奴隶和少数民族作为士兵。

东汉时期,刘秀改革了军事制度,将郡县正卒轮流上下的制度取消,并主要依靠招募来补充军队。

在汉初阶段,一旦达到27岁,就会被登记成为具有义务服役的人员,这些人称为“正”。他们通常在20或23岁开始服现役,每年轮流应征,一般服务两年,其中一年可以留在本地担任材官或骑士、楼船;一年则需要前往京城当卫士或者到边境地区担任戍卒。一旦不再服现役,他们就成为预备役人员,在60或56岁之前随时可能被召唤入伍。如果有特殊情况能够免除服役,那么可以选择复身(个人免役)或者夏家(全家免役)。对于那些有着一定军功、资历或爵位的人,以及对国家做出贡献,如饲养马匹、捐献粮食等,也能获得特殊待遇。

武帝时代开始采纳募兵制,不再按照固定的时间更换士兵,而是根据需要进行短暂集结。后来四方发生战事,便常常通过募集来准备战争。募集对象主要是熟悉胡人和越人的汉族以及少数民族人。而且,有时候还会从罪犯中选取并给予许可,以此作为交换条件放宽其刑罚。这类似于“七科谪”的政策,即把犯罪官吏、无籍之人、一夫多妻者以及商人们送往前线作战。在西汉末年,为防御匈奴,还曾招募奴隶加入部队。

到了东汉时代,虽然仍然保留了一部分征调制,但实际上已经逐渐废除了。而由于盛行的是募集制,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同时也影响了农业生产,因为大量农民长时间离开自己的土地。而这也加深了应征者与将领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最终演变成私家的部曲,加强地方势力的力量,为地方势力的膨胀提供了便利,并促成了军阀政治体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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