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6位君王史上最具道德魅力的误国之师史可法的光辉岁月

在1645年6月,清军攻陷了南京,而同年,李自成的命运也随着九宫山上的悲剧而终结。经过一年内战的激烈较量,南明和大顺都遭到了挫折,而满清则稳固了其江山统治。李万刚认为,这些局面变化与史可法未能及时调控诸将、失去机遇联清灭李有关联。在后世的记载中,史可法虽然未能完成千秋之业,却以忠烈著称,这可能是对他的溢美之词。

当时史可法担任督师江北期间,正值李自成和清军之间进行决战的时候,此乃明朝重建、收复失地的大好机会。但是,他却上书朝廷,以“虏既能杀贼,即为我复仇”的理由,不但没有利用这个机会来抗击外敌,还主张宥过前辜,并借助强兵力歼灭内部敌人。这一策略不仅错失了抗击清军的良机,也被后世批评为错误判断。

然而,当时的情况更为复杂。史可法所面临的是两个强敌,一方是即将崛起的农民起义军领导者李自成,一方是已经崛起并开始侵扰边疆的满清政权。而这两个势力此刻正处于互相牵制之中,“寇”(指李自成)被迫逃离北京至陕西,“虏”(指满清)则因内忧外患暂时无法全力以赴对付南明小朝廷。不过,就如古话所说:“鹬蚌相争,渔人得利”,这恰恰是一个明朝能够从中获利甚至重建其版图的大好时代,但弱小的小朝廷难以同时两面作战,只有坚定方向才能决定胜败。

作为南明兵部尚书和首席军事人物的史可法,却做出了一个致命错误。他选择先解决国内问题,即使如此,他仍旧把视线放在了北方农民起义领导者的身上,而忽视或轻视来自外界威胁——即那些不断蚕食边疆、日益增长实力的满族政权。不仅如此,他还幻想着与这些外族力量合作抵御内部威胁,这种战略上的误判无疑加速了自己国家衰败过程中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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