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圣·保罗,生于公元前4年至64年,是耶稣的同时代人,但比他年轻。作为使徒,我是新教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先驱。在所有教作家和思想家中,我对教神学的影响无疑深远,持续到今天。
我的出生地在西里西亚的一个城市——塔瑟斯(今土耳其境内),虽然我拥有罗马公民身份,但却是犹太血统。我从小学习希伯来文,并接受了完整的犹太教育,还掌握了帐篷制作的手艺。青年时期,我前往耶路撒冷,在一位杰出的拉比迦马列指导下深造。尽管我与耶稣同处耶路撒冷,但是否曾见过面难以确定。
耶稣之死后,我最初参与了因事件,不料,一次前往大马士革的旅程中,我似乎听到了仿佛来自耶稣的声音,这转折点改变了我的宗教信仰,从反对者变成了新的宗教最强有力的支持者。
在余生的时间里,我致力于思考并撰写关于这个新的宗教的问题,并为其收集信徒。我在传道活动中遍历小亚细亚、希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尽管我的说法常引起极大的仇视,有几次生命威胁,但我对非犹太人的说服非常成功,因此被称为“非犹太人的使徒”。没有其他人在传播这个新兴宗教方面发挥了如此重大的作用。
完成三次漫游东部罗马帝国后返回耶路撒冷,被捕,最终被送往罗马审判,我们不知道这场审判如何结束,也不知道他是否离开罗马。但是我最终可能是在64年附近的一处地点被处决。
我的对教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作为传道士取得巨大成功;其次是构成《新约》一个重要部分的著作;再次是在发展基督神学中的贡献。在《新约》二十七部书中,大多数认为至少十四部是由我所著,即便现代学者认为其中四五部实际上由其他人写就,也能看出我显然是《新约》唯一重要作者之一。
对于基督神学而言,我的思想内容包括:不仅耶稣是一位开明的人类先知,更是一个真正的神;他的受难挽救我们的生命;我们不能通过遵守圣经训谕得救,而必须通过接受耶稣才能得到解脱。此外,还阐述原罪概念(如《罗马人》第五章第十二~十九节)。
由于遵循律法无法获得解脱,所以坚持那些改信基督的人并不需要遵守饮食限制也不需要遵循摩西律法或行割礼。这一点导致与一些早期领袖发生严重分歧,如果他们观点占据上风,则可能会阻碍基督宗教迅速传播整个罗马帝国的事实发生。
尽管未婚且不结婚,与女性关系也相对淡漠,这些观点入编于《圣经》,因此,对后世观念有着显著影响,如:“如果他们即使能够忍耐到象我这种程度,对他们也有益处,但是如果他们坚持不住,就让他们结婚,因为结婚比情欲燃烧要好一些。”(《哥林多前书》7:8-9)
有关妇女地位也十分鲜明:“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顺从……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这样的观点在许多时代都很普遍。但值得注意的是,耶稣并未表达类似意见。我,无疑,在这些段落中表达了一种广泛流行但也有一定的争议性观念。不过,由此可以看出,为何人们将某些世纪后的神话人物视为创立者的原因,它们基于这些原始启示录及故事背景。而保罗无疑扮演着这一角色,他独特的地位,使他成为史诗般历史剧本的一部分。他留下的遗产证明了人类精神探索能力之伟大,同时揭示我们永恒追求真理的心灵渴望。